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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我校首次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近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公布了《关于确定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项目的通知》(留金美【2022】2260号)。我校首次获得该项目的立项资助,这标志着我校在国家级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上实现新突破。

此次获批的“大商科+食品”创新型人才国际联合培养项目依托我校优势学科,与爱尔兰国立考克大学商法学部和理工学部共同开展合作,通过两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访问学者,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专业素养突出、行业引领能力的创新型国际化人才。该项目获批资助期限为三年,每年全额资助我校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和访问学者赴爱尔兰国立考克大学开展联合培养、访学等交流和学习。基金委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自今年2月启动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以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推进项目,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积极组织,研究生院、食品与健康学院、商学院共同参与项目的设计,并与爱尔兰国立考克大学商法学部和理工学部进行多次工作会谈,共同确定项目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路径。在面试阶段,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刘敏华与研究生院院长兼商学院院长毛新述参加现场答辩,最终项目成功获批,为我校师生公派出国留学提供了新的途径,为高层次人才国际合作培养搭建了新的平台。

创新项目的成功获批是我校深入推进国际化办学工作的重大突破,将为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起到良好的支持,推动我校与国外一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长期、稳定、可持续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是我校充分利用国家级国际交流支持平台推进国际化发展的重大举措。学校将积极推进获批项目的实施,加大赴国(境)外人才培养的力度,为我校“双一流”建设提供高水平人才支撑,推动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项目服务国家战略、聚焦高精尖缺、创新培养模式,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项目实行“先立项,后选派”的管理模式,获批项目执行期为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