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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报送2024年度国际会议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加强我校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工作,规范国际会议报批手续,现将2024年度国际会议计划的报送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 申报国际会议的范畴是指以线下、线上或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由我校举办、承办或与国内外有关单位共同举办的,与会者来自3个及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

2. 邀请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上的一般类、经贸类国际会议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学技术领域国际会议外国政府正部长及其以上官员或前国家元首、前政府首脑出席的高级别国际会议,须在对外公布前至少提前6个月申报。其他一般性国际会议须至少提前4个月申报。

3. 凡我校举办的国际会议,均需提前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申办、承诺举办国际会议。

二、申报要求

1. 组织会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导,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自身业务职责,精心设计国际会议主题、议程、内容。支持鼓励举办配合国家总体外交的战略性会议,对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品牌性会议。

2.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研判、积极应对复杂国际形式,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对会议主题、议程、内容、人员的审核把关,防止出现政治敏感事件,引发舆论炒作。要合理安排国际会议召开时间,避免与重大活动冲突。要科学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切实防疫疫情风险。

3. 各单位要严控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国际会议,财政性资金重点保障的国际会议包括:根绝国家总体外交安排,中央交由北京市举办或承办,对配合国家外交大局有重要作用的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举办,对推动“四个中心”建设重点工作和项目发挥关键作用的会议;形成品牌效应,有较大国际影响力,产生重大社会效益的会议等。其他国际会议鼓励采用市场化方式解决办会资金。政府投入规模原则上不超过上年支出水平。应由企业承担的费用不得使用财政性资金。

确需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申办国际会议的单位,须在报送2024年年度计划时提出申请,提供关于资金规模、来源、所占比例、必要性等情况的说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提前申报的,财政性资金不予保障。

三、申报方法

请各单位根据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制定2024年国际会议年度计划,积极组织申报,并于202312月18日(周中午12:00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和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的2024年申办和举办在华国际会议计划表》纸质版交至国际处(阜成路校区东区科教楼103,良乡校区行政楼225),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b@pub.btbu.edu.cn

如无拟举办、承办的国际会议,需在表中填“无”后按照以上要求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四、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宋芳菲 68985587,81353382


附件:2024年申办和举办在华国际会议计划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