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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科教〔2017〕139 号)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做好2026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度我校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4、2025级在读全日制港澳及华侨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无课程不及格记录(以首次考核成绩为准,补考成绩不计入);

5.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或社会实践,综合素质表现良好。

三、评选名额及奖学金标准

2026年北京市向我校下达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3个,分别是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一等奖1名,奖学金6000元,三等奖2名,奖学金4000元,以上奖学金均为一次性发放。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拟推荐不多于1名候选人,报至港澳台办公室。推荐人选须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三)学校审核

港澳台办公室根据学生申请材料、在校成绩、学院推荐意见确定我校奖学金最终拟推荐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送北京市教委。

五、材料报送

1.候选人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请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

2.候选人提交本学历阶段在校期间纸质成绩单、相关获奖证书和成果复印件。

各学院请于10月17日17:00前,将候选人申请材料报送至港澳台办公室(良乡校区行政楼112),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wb@pub.btbu.edu.cn,邮件标题名为“学院名称-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过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010-81353382

办公地点:良乡校区行政楼112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2.学院2026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港澳台办公室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