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2014年自费公派出国留学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作者: | 来源: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发布日期:2014-03-20 | 阅读次数:

北京工商大学2014年自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现已开始申请。请有意参加项目的学生认真阅读《北京工商大学2014年留学派出项目方案》(附件1.)按照如下流程完成申请。

1. 申请学生于项目公布的申请截止日前向所在学院指定负责人递交《申请自费公派出国留学学生申请表》(附件1.表4),教务处开具并盖章的中英文成绩单,相关语言能力证明(雅思或托福成绩单),以及由担保人签字的《家庭经济条件证明书》(附件1.表5)。学院项目负责人联络方式见附件1.表8。

2. 学院负责人对学生申请逐一进行审查,填写《学院推荐自费公派出国留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6),按照学生绩点排序并按项目分类,确保每个学生只申请一个项目,并准确录入学生信息。《汇总表》由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或副院长签字并盖院章,最后一页注明学院受理学生申请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各学院应于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将有关材料(包括有学院签章的《学院推荐自费公派出国留学生名单汇总表》及其电子版、《申请自费公派出国留学学生申请表》、申请学生的中英文成绩单以及《家庭经济条件证明书》)一并交至教务处。

3. 教务处在收到学院递交的完整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审核学生资料,确保每个学生只申请一个项目并且申请者无不及格科目。教务处按照项目分类并按学生绩点综合排序,填写《教务处审核自费公派出国留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表7。教务处将所有学院上报的材料以及通过审核并经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教务处审核自费公派出国留学生名单汇总表》(含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交至国际处。

4. 国际处领导审核并报送校领导审批。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校内审核过程,并将经审批后的学生名单发至对方合作院校,由对方院校确定候选人。审核及确定候选人期间如需对申请者进行英语能力测试或面试,则由国际处另行通知申请者英语考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

5. 被选为候选人后,学生按照外方大学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至国际处。国际处将候选人资料集体邮寄至外方大学,(国际处不为个人单独邮寄资料,)待外方大学选拔并出具预录取/正式录取通知书后,国际处将录取结果通知候选人并制作派出学生名单。

 

附件1. 北京工商大学2014年留学派出项目方案